关于同意通山县天鸿美庐等4所幼儿园停办的回复
发布时间:2022-01-04 05:02
来源:民办教育股
关于同意通山县天鸿美庐等4所幼儿园停办的回复
通山县天鸿美庐等幼儿园:
你们“关于要求停止办园的报告”及有关材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你们停止办学,同时注销办学学许可证:
1.通山县天鸿美庐幼儿园办学许可证
2.通山县洪港镇世纪星幼儿园办学许可证
3.通山县洪港镇港澳幼儿园办学许可证
4.通山县大路乡蓝天幼儿园办学许可证
请举办者收到《停办回复》后,妥善处理好幼儿就学及教师转岗问题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到工商、民政、卫生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。
通山县教育局
2021年9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