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,依法严惩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,集中整治新型涉黑恶突出问题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。
一、举报范围
(一)新型网络涉黑涉恶犯罪。以网络平台为依托,有组织实施软暴力催收、恶意索赔、舆情敲诈、劳务碰瓷、交通碰瓷、强迫消费、色情敲诈、裸聊敲诈、网络套路贷、有组织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。
(二)“软暴力”涉黑涉恶犯罪。采取跟踪滋扰、纠缠围堵、威胁恐吓、聚众造势、敲诈勒索等软暴力、硬暴力手段,欺压群众、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。
(三)“六霸”类黑恶犯罪。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、侵占集体资产、横行乡里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;垄断砂石矿产资源、滥开滥采、强揽工程的“沙霸”“矿霸”;在集市、街道、景区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取保护费、破坏市场秩序的“街霸”“市霸”。
(四)黄赌毒黑合流犯罪。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制贩毒品等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,以及黑恶势力勾结黄赌毒、以黑养恶、以恶护赌护黄的犯罪团伙。
(五)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黑恶犯罪。胁迫、教唆、引诱、欺骗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,以及专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黑恶团伙。
(六)涉诈勾连新型涉网黑恶犯罪。与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赌博、洗钱等违法犯罪相互勾结、协同作案的涉黑涉恶团伙及相关人员。
(七)涉枪涉爆黑恶犯罪。制造、贩卖、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。
二、举报渠道
(一)通山县委政法委
举报信箱: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滨河路73号县委平安通山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;
举报电话:0715-2881919;
举报邮箱:tsxshb2025@163.com。
(二)通山县公安局
举报信箱: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洋都大道75号通山县公安局扫黑办;
举报电话:0715-2393226;
(三)也可通过全国、省、市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进行举报。
三、举报须知
鼓励实名举报,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,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、地点、人员及证据线索。我们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,对有需要的举报人落实保护措施,对威胁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。对提供重大线索、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。对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通山县委政法委
通山县公安局
2026年8月12日
来源:云上通山